没见到实物,仅凭微信里的几张精美图片,专程从浙江来柳州购买家具的王女士就草率做出决定,支付19.6万元预付款,购买豪华红木家具。结果对方要求加价才能送货,双方出现纠纷,这笔款被“套牢”。
朋友圈里相红木家具
昨日,来自浙江的王女士拨打柳州12315中心电话投诉。王介绍,去年她加入了一个微信群,群内有一名柳州男子,几乎每天都发手工创意品图片,她对此很感兴趣。因为对方是朋友的朋友,她便申请成为微信好友。
通过男子发的微信朋友圈,王看到了很多红木家具的图片。她相中了其中一些家具,提出想看看实物。男子友好地邀请王到柳州游玩,说到时他会尽地主之谊。
几个月前,王来到柳州。男子把王带到自己工作室——一间位于小区内的低矮小门面。在他的电脑上,王看到了精美的家具图片。男子称,这些家具都是红木原木做的。
王本想看实物,男子称,制作家具的工厂在越南和凭祥。碍于男子的友好,她也不好说什么。
看着图片,王动了心,便在电脑上选定家具。随后,她往男子个人的银行卡账户汇款13万元当做预付款。男子在王女士的汇款单背面写了收据。双方约定了交货时间。
付款后对方要求加价
在回家等待收货的这段时间内,王又在男子的微信朋友圈里看中了另外一些家具。于是,她与男子协商要做一些调整。为补足预付款,王又给男子的银行账户汇入了6.6万元。这样,王先后一共支付了19.6万元。
约定的送货时间到了,王女士再三催促男子送货。男子却以红木家具贵重为由,提出让她再支付30%的货款才送货。王认为,她已经交付了近20万,但仍未见到家具实物。男子说可亲自送货上门,如果她对货不满意,男子可将原物运回,预付款就足以支付运输费用。
王并没有同意再追加支付30%的货款。男子坚持称,王不加款便不发货,双方各不让步。此后,男子电话不接,短信也不回。王又通过朋友给男子传话,也没得到任何回复。
一转眼,两三个月就过去了。近日,王再次来到柳州,找到该男子。男子明确表示,要么加钱,要么让王带走另一套红木家具。但是,这套家具与此前在电脑上看到的家具完全不一样。
工商建议提起诉讼
柳州12315中心的工作人员称,该男子并没有开店或办理相关营业证照,只是在微信、QQ等网络社交软件上发布信息,不属于市场经营主体的市场经营行为范畴。
王与该男子之间的交易,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行为,产生的纠纷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属于工商部门管理范围。工商部门只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建议王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随着网络社交软件的广泛使用,微信朋友圈里的交易越来越频繁,其间产生的消费纠纷也日渐增多,维权难成为关注的焦点。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付款前,要多方核实对方的相关信息,不要草率做出购买决定。此外,也可以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仔细验货后再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