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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湘潭高新区“小高说政务”云导办第1期:企业注册登记
发布时间:2023-11-2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载体,优化营商环境,湘潭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推出政务服务“视频导办”专栏——小高说政务。通过视频讲解的方式,让企业和群众更直观地了解办事流程、申报材料、便民举措,更方便快捷地办理各项业务。

小高说流程,助您省心办。今天为大家分享“企业注册登记”事项的办理。

新开办企业提倡全程电子化,一网通办快速又便捷。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吧

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为例,申报资料如下: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 公司章程原件

3 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5 住所使用证明复印件(产权证、租赁协议、无房产证明或住改商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准备好以上资料,我们开始网上操作流程。首先在浏览器搜索“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

操作指南网页右下角点“办事指南”,进入“办事指南”,下载全程电子化操作手册,翻到第三章“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设立登记(外网)”,按照操作指南逐一完成即可

到这里,我们就办好了企业注册登记。在登记中常见的咨询问题,小高也为您解读一下。

一、确定企业类型 

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等类型,不同类型企业注册所需资料稍有差异,详情可扫描左侧二维码获取办事指南。

二、住所使用证明

一般情况下,新设立企业住所使用证明需提供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租赁协议。若为居民自建房且无产权证的,需提供有关部单位盖章的《自有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和《居民自建房经营业态不超过三种的承诺书》。其中房屋性质为住宅的,还需征得全体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签字同意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

咨询信息:湘潭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窗,电话:58551310

一审:蒋睿,二审:肖洋桂, 三审:白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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