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高新区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园区投资环境,提升社会各界对园区招商引资的支持力度。
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主要在外资达标奖励、固投达标奖励、税收贡献奖励、重点项目“一事一议”等四个方面给予招商中介奖励。其中,招商中介是指直接引荐并促成高质量产业项目在湘潭高新区投资,经投资者确认与招商主体部门建立联系并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最终实现项目签约、落地、运营、纳税的关键单位或个人。中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由投资者和招商主体部门共同确定。今年以来,湘潭高新区大力实行中介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特色招商、顾问招商等社会化招商方式,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今年10月底,湘潭高新区已聘请16名有影响力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商会协会负责人为招商特使和顾问,与东方龙、赛迪研究院等专业公司、机构开展招商咨询合作,新储备产业项目信息50余条,由社会化招商方式引荐并签约落户项目6个。
一审:蒋睿,二审:肖洋桂, 三审:白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