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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委常委会议召开 审议园区发展、桥头规划等议题
发布时间:2016-06-03   来源:湘潭日报  作者:陈静

  6月2日,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主要精神,研究湘潭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关于湘潭园区发展调研情况、关于湘潭市五座通江大桥交通优化与环境提升项目规划情况、关于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情况的汇报,审议相关事项。湘潭市领导谈文胜、周放良、李江南、杨广、陈忠红、孔雪兴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主要精神,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政法队伍是一支特殊队伍,但不是一支特权队伍,必须始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政治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增强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政法岗位是专业性很强的岗位,但不是任性专权的岗位,必须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全面提升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政法部门是司法执法部门,不是滥用法权的部门,监督者受监督,执法者必须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执法。政法工作是政治性和法制性相统一的工作,不是游离于政治之外的工作,必须不断强化党的领导,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并以集中换届为契机,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会议听取了关于湘潭园区发展调研情况的汇报,审议了相关事项。会议指出,调研报告很系统、很全面,对园区的整体评价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对问题的分析认真负责、深入细致,提出的建议措施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对园区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会议强调,当前,无论是园区发展还是湘潭发展,均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从零散发展到规模发展转型,从粗放发展向集约发展转型,从传统产业向新型产业转型,从产业链向价值链转型,但无论如何转,兴产业、办实体、抓项目的方向不能变;当前正处于创新发展的机遇期,从国家产业布局、区域布局来看,承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产业转移,湘潭有产业基础、物质条件、人才优势,同时有转型的需要、创新的需要,要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当前还处于竞相发展的平台期,在与省内发达地区竞争中,湘潭要通过好的政策、强的市场反应能力和诚意,吸引大项目、好项目进驻,为新一轮发展打下基础。会议要求,要在尊重现实、尊重历史的前提上,进一步发挥园区的主体作用、激活各方面的活力,推动园区全面发展。要尊重园区现有的体制、机制、格局,既对历史形成的成绩予以肯定,又对历史形成的包袱和问题站在前进的方向来对待。园区是政府派驻的主要履行发展职责的特殊区域和特殊经济体,要在依法依规、权责利对等的前提下,给予特殊的政策,赋予特殊的地位,建立特殊的体制,发挥特殊的作用。园区要在“速度上快一点、质量上好一点、产业上新一点、规模上大一点、层次上高一点、开放的舞台上宽一点”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头、探索作用。同时要做好园区的“权”字文章,包括园区的规划权、产业的布局权、要素的配置权、政策的统筹权、人事的调配权、特别的社会事务权、监督管理权、绩效考核权,以寻求园区健康快速发展。

  会议听取了关于湘潭市五座通江大桥交通优化与环境提升项目规划情况的汇报,审议了相关事项。会议指出,规划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桥头的规划要突出交通便利化、环境美观化、绿地休闲化、功能多样化,综合考虑人、车、景、岸、水、桥、路、房、园九大元素,通过优化通江大桥交通与环境提升,更好地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提升湘潭城市品质、改善湘潭城市形象。同时,坚决杜绝“一个书记一个规划、一个市长一个产业”的现象,必须保持工作的严肃性、延续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要在好的规划前提下迅速地动起来、快速地建起来,并通过宣传发动争取老百姓最大的理解、包容和支持。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情况的汇报;审议有关规章制度。会议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个人不能代替集体,酝酿不能代替决策,决策不能代替落实,只有靠制度,才能管根本、管长远、管全局。设立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是为了在兼顾分工的同时抓好大事要事,设立机构要坚持“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大局),清理规范机构要坚持“参照、需要、精简”的原则,既重各自分工,又抓协调协同;既重职能职责,又抓综合统筹;既重程序规范,又抓一事一议。制度有了,关键在抓落实,不能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让制度当稻草人,要学习制度、熟悉制度、尊重制度、用好制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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