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县谭家山镇石洪村一村民因扫墓祭祀引发森林火灾,致使两亩林地被烧毁,受到该县森林公安机关处罚。
经调查,1月28日12时许,湘潭县谭家山镇石洪村村民刘某独自一人前往该村“庵坡”山林内扫墓祭祀时,未燃尽的鞭炮纸屑被风刮至坟边柴草内,致使周围两亩林地被烧毁。县森林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对刘某非法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他本人深感后悔。
湘潭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介绍,为严厉打击春节前后失火毁林违法犯罪,遏制森林火灾多发、高发势头,全县正在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查处专项行动,刘某非法野外用火案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第一案。
这位负责人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是森林防火紧要期,林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清明节、春耕生产即将来临,建议大家采用献鲜花等文明方式,代替燃放香烛鞭炮的传统祭祀方式,切忌在林田结合部烧田埂、枯草、杂草等,以免引火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