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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是否守法诚信 湘潭将对企业打分评级
发布时间:2017-03-29   来源:湘潭晚报  作者:王超

  3月28日,记者从湘潭市人社局获悉,按照人社部文件,湘潭今年将首次启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用人单位如存在非法介绍、招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将直接被评定为C级。

  这次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主要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并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专处等方式进行。评价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等10个方面。评价采用百分制,按得分划为A、B、C三级。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评定周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直接评为C级。主要有:非法介绍、招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行使监察职权,或打击报复劳动监察员、证人或投诉举报人员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因违法行为多次被集体投诉、举报,导致劳动者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被评为A级的用人单位,除投诉举报外一般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鼓励其自主完善内部劳动用工管理;对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列为各项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并实施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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