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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致人死亡后找同事“顶包” 湘潭民警慧眼识“真凶
发布时间:2017-05-23   来源:湘潭晚报  作者:谷桔

  5月19日21时许,雨湖区车站路基建营附近发生一起机动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为逃避打击,驾驶员喊来同事“顶包”,自己悄悄溜走。然而,民警很快识破真相,肇事者最终投案自首。

  究竟谁是驾驶员?

  当晚,在基建营附近,一名年约50岁的男子被撞,浑身是血昏倒在机动车道一侧(后经抢救不治身亡),牌照为湘C7ED88的肇事车辆停在一旁。

  参与夜间巡逻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湖大队四中队民警发现事故后,立即停车查看。现场一名男子主动介绍自己姓曹,27岁,湘乡人,肇事机动车的车主登记人为其父亲。当民警询问他是否为驾驶人时,曹某果断指着现场另一名男子说,“当时是我的同事小宋开的车!”

  雨湖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现场勘查中发现,现场的几名男子均能清楚陈述事发经过,但对于“谁是驾驶员”这个问题都选择回避。此前被曹某指为“驾驶员”的小宋闪烁其词,称自己吓坏了,记不清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只晓得是撞到了人……

  从小宋极其不自然的神态和欲言又止的语气中,民警发现了疑点,于是将小宋带到一旁单独询问,小宋对自己是否为驾驶员一事,仍反复搪塞,“等会再说吧”。

  鉴于种种可疑情况,民警准备将在场的三名男子带往事故中队进一步调查。此时,刚在现场“热心”介绍情况的曹某不知去向。

  2小时识破“顶包”伎俩

  当晚,民警分成三组对三人连夜隔离询问。23时43分左右,小宋终于承认,自己不是驾驶员!事发时,他在家中休息,突然接到同事曹某的电话,说喝酒开车撞了人,要他赶紧到现场“顶包”。他极其矛盾,一方面抹不开“同事之间的面子”,另一方面又害怕“顶包”后会受到牵连……

  此外,另两名同车男子也证实,曹某就是肇事驾驶员。

  通过民警做工作,5月20日凌晨三时许,曹某投案自首。

  事发当晚,曹某与同事共五人在雨湖区某餐馆吃饭,席间每人喝了一瓶二两装白酒。21时许,一名同事接到抢修网络故障任务,曹某遂驾车和众人一起送这名同事。当车辆行驶至车站路基建营附近的一处路口时,曹某不慎将一名行人撞飞。考虑到系酒后开车肇事,曹某联系到同事小宋,哀求其念在同事情份上,过来替他“顶包”。

  目前,雨湖大队事故中队对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民警提醒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如想逃避法律制裁而找人“顶包”,不仅驾驶员本人需要负法律责任,替其“顶包”者也因严重扰乱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将一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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