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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政策鼓励科技人才创新 长株潭顶尖人才团队最高可获1亿元扶持
发布时间:2017-05-24   来源:湘潭日报  作者:谭涛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共同研究制订了《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为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一员,《实施方案》将对湘潭产生重大影响,那么政策将涉及哪些人群,又有何具体的优惠政策,我们为此采访了湘潭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才是发展的根本,因此《实施方案》目的是吸引海内外优秀科技人才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乃至全省创新创业,满足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实施方案》主要针对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创业人才、科技服务和经营管理人才、军民融合高端人才(团队)、外聘专家等群体。其中,创新人才分为顶尖创新人才、杰出创新人才、优秀青年创新人才三类,主要指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为了鼓励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将为创新人才提供科研经费、补贴及奖励等支持,而此次的支持力度也空前。据了解,扶持的科研经费按照科研经费实际支出的60%计算,最高给予顶尖人才1000万元、杰出人才500万元、优秀青年人才300万元的科研项目和科研平台经费支持;按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供顶尖人才创新团队最高1亿元、杰出人才创新团队最高300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科技攻关和科研平台建设。

  同时,《实施方案》还注重对人才的个人奖励。例如市州引进人才由各市州按申报当年当地市场均价给予顶尖人才不少于200㎡、杰出人才不少于150㎡、青年人才不少于100㎡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给予奖励。顶尖人才(团队)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杰出人才(团队)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优秀青年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此外,对于对成功引进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的单位,也将给予补贴。每成功引进1名人才,按照顶尖人才、杰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等类别,分别给予用人单位最高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的补贴;获得银行贷款的,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补助,累计最高贴息500万元;对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建设实验室和生产线给予资助。按项目总支出的3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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