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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公路局全面开展灾后重建恢复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03   来源:华声在线湘潭频道  作者:傅劲松

  华声在线湘潭讯(通讯员 傅劲松)7月3日,湘乡市公路局研究灾后重建工作,决定在7月10前清除小型塌方泥石、清扫路面泥沙、疏通水沟等工作,恢复路面的正常通行;对于较大的水毁塌方、路基坍塌、水泥路面板底悬空等路段,首先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制订修复方案,按程序审核批准后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尽快实施,在年底前全部恢复。

  一是及时核实水毁灾情。对管养公路及附属设施进一步核实水毁路线、桩号、类型、数量,查实水毁损失,并登记建库。向市委、市委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和湘潭市公路管理局和省公路管理局报告。

  二是组织力量开展自救。从7月3日开始全局分四个分队120人组织生产自救,保证在7月10前全面清除小的水毁塌方、倒塌的树木、路面泥沙,清扫路面,疏通水沟,尽快恢复路面正常交通。

  三是设置警示警告标示对存在严重隐患,一时间难以清除或消除隐患路段设置好警示警告标志标识,提醒过往车辆注注意安全通行。

  四是加强重要路段值守。一是铜钿湾公路铁路立交涵洞值守,维修修护好抽排水设施,保障通往东郊救灾车辆的通行;二是加强S331线被冲断洪门桥路段的安全值守,引导车辆提前绕行。

  五是加快水毁修复设计。一是可由该局自行设计的,但需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修复项目,由养护股组织技术人员在7月20日前完成设计、预算,并报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是需要进入招投标程序的桥梁、大型挡土墙、滑坡等重大灾毁工程,由计划统计股从即日起启动立项、设计招标、预算等程序,尽早完成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六是加强修复项目管理。严格完工期限,倒计时安排工期,分解落实工序节点,动态跟踪实施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要加强日常管理、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建立进度情况周期跟踪制度,进展情况报告制度。

  七是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水毁工程施工完成后,采用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并方式验收:一般水毁修复,由局养护股、工程股、计划统计股和纪检监察室等股室验收;进入招投标程序的项目由专业监理公司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局养护股、工程股和计划统计股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八是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在开展灾后恢复的同时,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临河、陡坡及山区高填、高切路段,重点排查山区路段地质灾害隐患,预防次生灾害发生,同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订整改修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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