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向湘潭中支理赔部赠送锦旗
华声在线湘潭讯(陈卫权)2016年12月28日,富德生命人寿湘潭中支营运部经理陈艳接到了一个报案电话,报案称客户朱某意外坠楼身亡,具体原因不清楚。
接到报案电话后,陈艳马上查询系统核实该客户的保单信息,了解到该客户于2011年12月16日为自己投保了吉祥三宝两全分红保险A款,十年缴费,保险期为20年,年缴保费3935元,现已缴费5次,根据条款内容,意外身故是双倍赔付,保险事故性质决定理赔结果,几乎是放下电话,陈经理就带着理赔单证迅速赶到了出事现场。
见到我们的到来,被保人的表哥赵先生非常的惊讶,对我司的快速反应和温情服务非常的感动。他向我们介绍了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2016年12月27日中午时分,朱某原本与一位朋友相约一起吃饭,但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俩人来到了出事楼的七楼顶架空层台,朱某踩碎了架空层的玻璃后坠至三楼,性命垂危,其朋友当即拔打了120急救并报警。当日下午5点左右,朱莫在湘潭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据赵先生介绍,朱某现年28岁,已婚,有一个1岁的女儿,自已经营一家小型广告公司,小有成就,就在2016年为自己购买了房和车,日子正是一天比一天好的时候,突然出了这档事,家里父母妻小完全懵了,现在由赵先生帮忙处理后事。坠楼原因不明,这是本案的疑点,虽然保单已生效5年,但理赔人员本着求真务实的职业敏感性,决定先留下笔录,现场拍照,日后再走访当日出警的宝塔路派出所。
理赔人员在此期间去湘潭市各大医院进行了排查,并向被保人的家属进行询问,未发现客户有既往病史及其他诊治记录;据了解,被保人与妻子陈某是初中同学,恋爱多年,感情深厚,于2015年6月结婚,俩人共同经营一家小型广告安装公司,今年刚买了房,买了车,虽然购房有贷款,但因公司业务稳定,没有其他外债,故一家人是其乐融融,日子过得和和美美,不存在自杀的可能。
2017年1月10日,宝塔派出所经过调查核实向我们出示了坠楼事故证明,至此,此案性质已确定。
2017年1月11日,受益人提交索赔资料齐全,仅一日时间,于1月12日富德生命人寿湘潭中支依据《吉祥三宝两全分红保险》A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106241.2元。2017年1月13日,受益人送来《保险救星、诚信理赔》的锦旗,感谢富德生命人寿湘潭中支高效快速的理赔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