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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巡察干部热议党的十九大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06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陈静 李丹

  11月1日晚上10时,已是人们休息时分,在湘潭市委14楼会议室,一场全市巡察干部热议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巡视巡察精神的座谈会仍在热烈的讨论中。

  这是湘潭市委巡察办举办的全市巡察工作业务培训班课程的重要环节。“大家白天抓学习,晚上坐下来讨论,学习成果能够得到更好巩固”。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这也是向中央、省委培训方式对标看齐的举措”。

  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着重指出“过去五年巡视利剑作用彰显”,是对巡视巡察工作最大的肯定。报告要求“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进一步“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为市县巡察作用发挥指明方向,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思想的提炼和升华。特别是大会通过的新修改《党章》中第14条,对巡视巡察作出明确规定,为市县巡察工作开展提供基本遵循。

  “湘潭上个月已经完成首轮政治巡察,发现多条问题线索,巡察取得了显著成绩,打响了巡察工作第一炮。”湘乡市委巡察办负责人深有感触,“巡察干部干工作是‘5+1’‘8+2’的工作模式,不辞辛苦,取得这样的成绩真不容易。”湘潭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谈到,“湘潭县探索巡察工作时间较早,在2008年就已经以巡查的名义开展工作,而且县委对巡察工作非常重视,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我们对干好巡察工作很有信心。”

  座谈会上大家发言踊跃,既谈成绩,也谈不足。韶山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谈到,“韶山市面积小,熟人巡熟人的情形难以避免。”雨湖区巡察组的同志提到,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有时容易疏漏问题线索的蛛丝马迹。

  大家对市县巡察工作开展提出很多有针对性的建议,如建议县域间开展交叉巡察,避免熟人社会;建立台账,规范管理;注重督查与考核,以当下改的举措推动建立长久立的机制。座谈会持续3个小时,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纷纷表示,巡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才能真正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湘潭巡察工作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把巡察利剑磨得更亮更锋利,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紧依靠市委、县(市)区委的坚强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政治巡察的要求;要突出问题导向,敢发现、善发现问题;要严格政策要求,对问题准确定性。同时要加强自身建设,严守纪律,树立良好的巡察干部形象。

  目前,湘潭市各县(市)区按照省委“牌子先挂起来,班子先搭起来,工作先干起来”的要求,已开展了首轮政治巡察,巡察了18家党组织;均已成立巡察办、巡察组,市县巡察体系已基本成型。(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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