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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公安重奖扫黑除恶“平民英雄”
发布时间:2018-10-0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蒋睿 张弛 严国庆

  

      湘潭公安重奖扫黑除恶“平民英雄”

  两名举报人共获3.5万元

  华声在线10月9日讯(记者 蒋睿 通讯员 张弛 严国庆)今天,湘潭市公安局举行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媒体通报会,对符合条件的2名举报人共奖励3.5万元人民币。

  今年以来,在湘潭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该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原则,持续加大对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截止目前,该市共计打掉1个涉黑团伙,19个涉恶团伙。据了解,该市今年上半年“黑恶势力犯罪现象”民调分为95.61,高于全省平均分2.09分,排名全省第一。

  为营造全民打击黑恶犯罪氛围,该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湘潭市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将群众举报奖励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奖励举报黑恶犯罪有功人员。办法规定,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给予2-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给予1-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以恶势力团伙判决的,给予0.5-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头目或者主犯的,给予0.8-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或恶势力犯罪团伙首要分子的,给予0.6-0.8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抓获黑恶团伙一般成员的,给予0.5-0.6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人能详细提供黑恶犯罪事实并能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关键证据,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的,在原奖金额的基础上可以按照不超过20%的上浮比例给予奖励。

  同时,湘潭公安机关还规范了举报奖励的操作程序,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奖励规则,以及建立举报材料管理保密制度,确保举报奖励金操作的全过程有规可依,严格保密。既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又严密保护举报人的信息,确保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目前,通过群众举报,该市公安机关已打掉了2个恶势力团伙,抓获涉黑恶人员17人,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专线举报:96110(扫黑除恶专线);

  2、双微举报:湘潭公安微信(湘潭公安或湘潭公安在线、微博<湘潭公安>);

  3、官网举报:湘潭公安局官网(官网(http://xtga.xiangtan.gov);

  4、邮箱举报:2846301162@qq。

  5、信箱举报:湘潭市九华经开区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市公安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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