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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通报3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3-2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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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3月26日讯(记者 彭婷)今天下午,湘潭市公安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对“5.03”涉黑专案,戴俊、王卓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周仕明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3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5.03”涉黑专案是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2018年3月,省公安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长沙市望城区朱红建、朱红军等一伙人有非法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5月,省公安厅将案件线索指定湘潭市公安机关管辖。2019年1月,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移送审查起诉23人,查实刑事案件44起,涉及17项罪名,扣押涉案资金1.136亿元,汽车8辆,查封不动产17万平方米,冻结股权价值3900万元。成功打掉了以朱红建为首,组织严密,公司化运作,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戴俊、王卓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湘潭办理的首例“套路贷”案件。经查,2017年,戴俊、郭凯、王卓等人合伙设立金融公司,陆续招募被告人何杰等为公司成员。该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登记许可的情况下,假借民间借贷名义非法放贷,并通过虚增债务等手段强立债权。戴俊等人实施非法拘禁3起,敲诈勒索1起,寻衅滋事作案6起,逐渐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2018年12月,法院判处戴俊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其余8名被告人10个月-8年不等有期徒刑。

  周仕明等12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破坏生产经营案是湘潭地区首例宗族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经查,周仕明自2000年起,带领其家庭成员承包工程,并通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非法手段谋取不争当利益,逐渐形成以周仕明为核心的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2016年,周仕明与胡某某合伙开办公司,并大肆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使用,后被公司开除。恼羞成怒的周仕明指使亲戚在公司阻工闹事,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79万元。2016年7月-2018年2月,以周仕明为首的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除涉嫌3起寻衅滋事案、1起破坏生产经营案、1起诈骗案(未遂)和1起挪用资金案外,还两次无故殴打他人,造成3人轻微伤。2018年12月,湘乡市人民法院判处周仕明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判处1-6年不等有期徒刑。

  湘潭市公安局调研员邓幼苗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216条,侦办涉黑犯罪组织2个,打掉恶势力团伙21个,破案130起,刑拘犯罪嫌疑人182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2.41亿元,深挖“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7起13人,全市社会风气和社会生态得到净化,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大幅提升。在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民意调查中,湘潭市公安局整体评价得分首次位居全省第一,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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