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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DRG付费改革试点驶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020-06-1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 婷 贺博峰 李 兴

  

  政府高位推动 部门有力配合 医院积极参与

  湘潭DRG付费改革试点驶入“快车道”

  6月13日至16日,来自湖南省及贵州省六盘水、河北省邯郸、河南省安阳等地的700多名医保工作人员、医院负责人、临床医生齐聚湘潭,集中参加由湘潭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组织的湖南(湘潭)国家DRG试点工作培训会。4天时间里,大家系统学习了DRG付费制度设计与关键技术、DRG在医院绩效管理中的应用、权重费率谈判、医保违规行为认定等业务知识。

  湘潭市医保局局长陈智勇介绍,去年5月,湘潭市被确定为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开展此次培训,旨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养一支能够充分认识和理解DRG试点工作,利用DRG管理工具提升医院精细化、精准化管理能力,积极参与权重和费率谈判的专家队伍。

  作为我省唯一一个、全国30个DRG付费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一年多来,湘潭市以“打造一个专家团队,培养一批编码人才,建立一套管理规范,形成一股改革合力”为目标,稳步推进DRG付费试点各项工作,形成了政府高位推动、部门有力配合、医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湘潭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县级统筹模式,辖市本级、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6个统筹区,全市参保人员270万人,年收各类医保基金35亿元,定点医疗机构133家(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6家)。自2019年5月20日启动试点工作,已纳入试点医院26家,6个统筹区全部启动。

  湘潭市医保局信息中心主任李迅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一盘棋,在国家医保局顶层设计的框架下,在省医保局有力推动指导下,湘潭市切实加强数据和系统规范、人才培养,夯实各项基础工作,有力确保了改革有合力、有基础、有质量。2020年1月,湘潭市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国家试点进展监测情况评估中被评定为“进度优秀”,省医保局在全省推广湘潭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前期试点经验。

  机制建设是DRG付费改革的重要一环。湘潭市按照国家试点方案要求,联合多部门下发《DRG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副市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组,全市各试点医院均成立以院领导为首的DRG试点工作组,构建了三级组织领导体系。为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在DRG试点工作中的作用,省医保局从各相关单位推荐产生了142名DRG试点工作咨询专家,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同时,湘潭市医保局还与市卫健委密切合作,将各试点医院DRG指标列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范围,工作推进情况列入协议管理,并与年终绩效、医保结算相挂钩,充分调动医疗机构抓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的积极性。

  人才建设是DRG付费改革的重要基础。湘潭市医保局与市卫健委共同组成编码、信息管理小组,成立市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并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建立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团队。在常态化培训方面,该市多次组织前往北京、沈阳等城市考察调研,组织100多名专业人员赴外地参加专业培训,同时在本市开展三次大规模培训,邀请40余名专家为1000多人次进行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通过走出去学、请进来学、沉下来学,提高DRG建设队伍水平。湘潭市还印发《病案编码人员管理规定》,明确在本地区从事医保病案编码工作实行备案制。本地区编码员实行终身负责制,编码员依规执业,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扰。编码员配置、管理、培训、考核全部列入医疗机构考核范围,与基金预决算挂钩。

  标准建设是DRG付费改革的质量保障。湘潭市下发通知,全面启用《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规范使用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和上传,规范医疗机构接口要求,实现数据上传的标准化、规范化。同时,为确保编码质量,湘潭市以市中心医院为试点,建立起四级质控机制,一级控制即由医生下诊断,由系统进行初级编码;二级控制即为每个病房配置一名编码员,根据医生的病历进行编码初审;三级控制即为为病案室进行终极评审;四级质控即为利用国省专家资源,专家远程抽查质控。通过四级质控,对编码质量进行层层把关,确保每份病历编码准确、入组无误。此外,为推动病案首页评审效率,湘潭市还建立了远程专家评审系统,主要进行病案首页填写质量检查,并监测DRG运行情况。

  陈智勇表示,接下来,湘潭市将进一步强化分组管理,完善DRG付费体系;强化质量规范,做好数据标准和系统改造;强化人才培养,打造DRG培训基地;强化督促指导,积极模拟测试。

  (彭 婷 贺博峰 李 兴)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6月17日(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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