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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湘潭县支持起诉+诉前调解 帮助农民工解决烦“薪”事
发布时间:2023-11-2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贺贇

  华声在线11月21日讯(通讯员 贺贇)近日,湘潭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县法院协作配合、联动发力,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1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

  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被告王某某、胡某雇佣包括原告等18位村民从事劳务,但王某某未按约定的期限给付工资。2021年3月17日,王某某给原告等人分别出具欠条一张,总计欠工资448490元,并约定了还款时限。出具欠条后,被告仍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等人工资。期间当地各级政府部门曾积极出面协调,但被告一直未付款。原告无奈,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在向县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后,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案情并不复杂,为更及时快捷地化解矛盾纠纷,县法院、县检察院决定联合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现场,法官、检察官一边向被告答疑释法,极力缓和调解现场的紧张情绪;一边帮助其分析利弊,明确告知其拒拖欠劳动者工资需承担法律责任,考虑到被告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为其向原告争取了延期履行时间,原告也理解了被告难处,放宽了时间限制。通过法、理、情的劝导,双方态度有所缓解,就工资给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下一步,湘潭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踪调解协议履行情况,依法保障劳务报酬足额支付到位,以检察履职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做有司法情怀和检察温度的农民工护薪人。

一审:蒋睿,二审:肖洋桂, 三审:白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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