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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表舅奸淫10岁外甥女 女孩害怕被打不敢吭声
发布时间:2011-06-15   来源:  作者:
  近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柳某犯强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一间租房挤了四个人
柳某是湖北省恩施市新塘乡人。2009年,柳某从湖北来到醴陵市务工,寄住在表妹姜某的租住屋内。
姜某租住的房屋是一栋老式的员工宿舍,房间不大,由于女儿只有10岁,一家三口住在这里,也还能“凑合”着,柳某来了之后,姜某和丈夫龚某睡一张床,女儿和柳某睡在一起。

小女孩屡被摧残
  2009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在姜某的租住屋内,柳某趁表外甥女龚某熟睡之机,将其奸淫。由于年纪还小,害怕被表舅殴打,龚某被侵害后一直不敢告诉任何人。龚的父母也没有察觉到女儿的微小变化,柳某的罪行一直被掩盖着。
2010年8月的一天晚上,柳某采取相同的手段再次将龚某奸淫。龚再次沉默,而龚的父母仍然没有发现异常。
2011年1月的一个下午,龚某正在房间午睡,父母都出去工作了。柳某从外面回来,看到熟睡的龚某,他再一次失去了理智,再次奸淫了龚某。当天晚上,龚某将自己被强奸的事实告诉了母亲,柳某的恶行终于被揭发。
醴陵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柳某明知被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己构成强奸罪。据此,作出如前所判。
承办法官提醒:一些悲剧的发生,往往与家长的疏忽大意有关。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应当及时发现小孩的异常变化,及早沟通,避免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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