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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少年沉溺网络游戏 入户盗窃15元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3-08-14   来源:红网  作者:沈泳洪
  
  年仅18岁,正值花季年华的少年,因入户盗窃15元,近日被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李某是湘乡市月山镇洞竹村村民,初中毕业后一直进城务工。2012年5月2日下午,他乘车回家的途中,发现同村村民贺某家的门上有洞,便寻思着晚上去偷几个小钱。当日晚上7:00,他从贺某家附近田里一台犁田机上摸得一根刹车铁棍,利用她家后门上的洞将门打开,然后用铁棍将卧室的锁撬开,经过翻箱倒柜的一番寻找后,他只寻得十五张一元的旧版人民币和一个铁质烟盒。离开贺某家,李某在村口小卖部花五元钱买了一包烟,然后到镇上一网吧花十元钱买了一张上网卡,在网吧一直玩游戏到次日早上6:00。从网吧出来后,李某再次来到贺某家,欲进一步扩大“战果”,正在其翻箱倒柜的过程中,被回家的贺某逮个正着,扭送至公安机关。
  
  检察官提醒: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还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安宁权,且极易转化为入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列入刑法条文,取消入户盗窃的次数和数额的限制,行为人只要入户窃得财物,无论财物价值大小,只要使财物脱离了户主的实际控制,就应当以“入户盗窃”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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