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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不成打伤担保人 “冲动男”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3-08-30   来源:湘潭晚报  作者:李涛

  讨债不成,一怒之下竟将担保人打伤,事后不但要赔款道歉,还被法院判处拘役。这位“冲动男”为自己的一时鲁莽,付出了沉重代价。

  2013年2月的一天,周某在李某的担保下,借给唐某两万元现金。不久后,唐某因赌博将这两万元借款输光,无钱还款。

  周某到唐某家讨要借款未果后,找到担保人李某索要借款。而在李某看来,钱是唐某借的,应由他本人偿还,周某是无理取闹,双方就此发生争执。想到自己的借款难讨回,周某一怒之下拿起茶几上的茶杯砸向李某,致李某轻伤。

  见李某受伤,周某逐渐冷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案发后与李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李某损失共计3.5万元,获得了李某的谅解。8月29日,湘潭县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宣判,判处周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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