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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生恨68岁老大爷囚禁老情人被判处管制一年
发布时间:2014-06-09   来源:华声在线湘潭频道  作者:刘惠民
  华声在线湘潭讯(刘惠民 通讯员 刘美超 刘倩)已过花甲之年的龚某,认为自己的老情人刘某与他人有染,遂将其拘禁在家进行盘问、殴打。6月4日上午岳塘区法院审理了该起非法拘禁案,龚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依法判处管制一年。龚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并承认自己因爱生恨,所以才会犯下这种低级错误。

  龚某和刘某曾系同一单位的领导和下属关系,因日常工作往来,已有家室的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这一不正当关系一直保持至今已有20多年,现两人均退休。2013年11月的一个下午,龚某因多次拨打刘某未接通而心生恨意,怀疑刘某与他人有染,并于当晚将刘某带至家中反锁非法拘禁长达近四个小时。期间,为了让刘某无法离开,龚某将刘某脱得只剩下一件内衣,将脱下的衣服放置另一个房间。并多次对刘某以扇耳光、用酒瓶敲打刘某头部等方式逼问刘某当天的行踪。见刘某不回答,恼羞成怒的龚某,拿着不锈钢菜刀和一把被火烧红的铁夹子对其进行威胁。眼见事态的严重性后,害怕龚某真的对自己做出过激行为的刘某汇报了自己当天的行踪,并声称龚某不信可以打电话给亲友同事求证。利用打电话之际,刘某向数名亲友发出求救暗示。亲友接到电话后火速来到龚某家楼下,见情形不对即刻报警,公安民警当场将龚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非法拘禁他人,具有侮辱、殴打情节并致被害人刘某受轻微伤,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龚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了刘某的损失,取得了刘某的谅解,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法院遂对被告人龚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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