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在湘潭正式实施
湘潭颁发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5日讯(通讯员 杨阳)“采矿权不动产权证明晰了产权归属,权益更有保障,企业干事创业的底气也更足了!”11月14日,拿到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湘潭绿色矿山集团(湘乡)有限公司尹家冲矿负责人说。这标志着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正式落地实施,该市矿业权登记实现从“审批登记”到“物权登记+许可审批”的根本性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勘查、采矿许可证具有“一证载两权”的特点,即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既是物权证书,也是行政许可证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建立了矿业权物权登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许可制度,矿业权管理由原来的“一证载两权”模式转化为“权证分离”模式,进一步强化了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后,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组织开展人员培训,依托省自然资源厅的矿业权审批平台,优化登记流程、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矿业权审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常态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深耕矿业权领域改革,在稳步推进权证分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权属清晰、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以更优的自然资源管理效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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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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