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31日讯(赵明 庞静漪)网吧收银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营业款9万余元,是“一诉了之”还是推动刑事和解?1月29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这起涉企职务侵占案件时选择了后者,既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又给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案件发生在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期间,湘乡市某网吧的收银员田某利用职务便利,瞒报、虚报营业收入,将网吧营业款9.3万元占为己有。2025年12月,案件被移送至湘乡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田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定性无异议。然而,在清晰的事实与法律定性面前,“是否直接起诉”成了一个需要审慎权衡的难题。
检察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主动听取被害企业意见。网吧负责人明确表示,希望尽快挽回损失,减轻诉累,以便专注经营。对此,检察官将化解矛盾、挽回损失作为重要考量,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双方和解。
检察官向田某释法说理,告知若积极退赔、争取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理。同时,检察官向网吧负责人说明刑事和解的程序与法律后果。经过多次商议,田某自愿全额退赔侵占款项及相应损失,网吧负责人也当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1月29日,湘乡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对田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表示,本案通过刑事和解,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也体现了对情节轻微犯罪者的教育挽救,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湘乡市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湘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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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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