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年启新程·壮志踏歌行⑮丨有奖发票试点释放红利 湘潭消费市场持续升温

2026-02-18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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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8日讯(武慧 胡静)2月17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截至2月16日15时,湘潭市有奖发票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累计上传发票388393张,中奖发票135167张,67501人次参与,累计发放奖金6667872元,直接拉动消费104089324元,点燃新春消费热度,跑出试点扩地“加速度”。

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既让消费者得实惠,也激发商家活力,形成“消费—开票—抽奖—再消费”的良性循环,彰显试点政策的拉动效应。

此次试点周期为2026年2月10日至7月31日,中央财政安排约1.5亿元奖补资金,全部用于个人消费者奖金兑付,实现惠民直达。目前,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App、抖音App搜索“有奖发票”参与,后续还将上线微信等平台,提升参与便捷度。

图为熊先生第六次中奖截图。

市民熊先生近几日在餐饮、美容美发等领域消费并参与抽奖5次,累计中奖290元,“有消费当然想中奖,中奖是很开心的事。”

为确保试点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特此提醒广大参与者注意,发生以下几类情形,商家可拒绝开具发票: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情形或者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个人要求商家不合理分拆、合并开具发票;个人要求商家在未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 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开具红字发票;个人要求商家对同一笔消费,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进行红冲后再开具。

若中奖发票在活动期间红冲或作废,消费者需主动将奖金退回指定账户——湘潭市商务局支付宝账号:xtsswj123@126.com,避免影响自身权益。同时,严禁恶意红冲、违规开票等行为,违者取消参与资格;严禁虚假交易、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追回奖金,并保留依法追责权利,营造诚信合规的活动环境。

市商务局将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紧扣“惠民利企、提振消费”目标,抓实试点组织、宣传及服务保障,优化流程、提升质量,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深挖消费潜力、激活市场活力,为现代化新湘潭注入消费动能。

责编: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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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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