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4日讯(通讯员 罗银辉)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区民政局严格落实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积极响应,迅速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2026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标准调整工作。
新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标准调整后,雨湖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40元/月提高到77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提高到52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962元/月提高到1001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650元/月提高到676元/月。
在全区各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26年4月,区民政局按照提标后的保障金额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足额及时发放了当月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1-3月份提标补助资金也一并进行了补发,有效保障了全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此次标准上调,是雨湖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雨湖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群众期盼,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工作模式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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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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