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曹海平等辞去相关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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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曹海平等辞去相关职务的决定

(2026年10月30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

曹海平辞去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黄革跃辞去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辞职事项报下一次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编:彭婷

一审:彭婷

二审:颜石敦

三审:白培生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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