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旅游定点购物、禁止不合理低价游、建立旅行社“黑名单”……27日,云南省公布22条旅游市场整治措施。
为彻底整治市场,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据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介绍,措施共22条,从购物场所、旅行社、导游、属地政府责任等7方面“立出规矩”,核心是彻底消除各旅游要素之间长期形成的不正当利益输送和相互依存的“恶性竞争”关系,确保云南旅游市场秩序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整治措施将自4月15日起施行。
旅游定点购物就此取消。旅游购物管理方面,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将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普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并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在旅行社管理方面,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在导游管理方面,建立统一管理信息平台,将全省所有导游纳入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
为确保措施执行到位,云南省还同步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彻查旅游购物商店的“保护伞”问题。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形成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建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3支队伍。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纪检监察机制,对涉旅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巡查、巡视,发生涉旅事件时及时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