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4日零时起,医院所有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4月1日,湘潭县人民医院门诊挂号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着这条信息。这标志着,自当天起,湘潭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当前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中央、省明确要求,湘潭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必须在2015年全面启动。其中,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这项改革实施后,对降低群众就医费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将起到积极作用。湘潭所辖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三县(市)共计8所县级公立医院,其中湘乡市被列为国家第一批改革试点县(市),已于2013年3月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湘潭县、韶山市被列为第三批改革县(市)。
湘潭县、韶山市政府在学习湘乡、石门等第一批改革试点县(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明确改革路径和部门职责。根据方案,两县(市)由物价局审计部门牵头,对此次进行改革的湘潭县人民医院、湘潭县中医院、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和韶山市人民医院进行摸底,科学测算。目前,物价调整方案已经市物价局审批通过。
湘潭市医改办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湘潭将及时总结改革经验,评估改革成果;督促、指导各县(市)理清思路,把握重点,逐步推进卫生资源规划布局、分级诊疗体系、医保支付制度等领域的综合改革措施,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水平,努力把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