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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多部门联合执法 防治汽车尾气污染
发布时间:2016-04-20   来源:湘潭日报  作者:冯叶

  汽车尾气是造成雾霾的元凶之一。而一台“黄标车”的尾气排放量是“绿标车”的三倍。因此,推行环保“绿标”是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一环。

  4月19日,湘潭环保、交警、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在福星中路、熙春路等处设点,检查车辆张贴环保“绿标”及尾气排放情况,共查处34台违禁车辆。

  现场:34台违禁车辆被查

  当天上午8时46分,一辆牌照为粤BFFI25的银色小车驶入福星中路,因未在车身上张贴环保标志被交警拦下。经现场检查,车主汪某的违规行为还不止如此,该车的年检保险已过期,且保险标志系伪造。因情况复杂,交警部门暂将车辆扣押,待详细调查后再进行处理。

  这边还未处理完,交警又接连拦下几辆未张贴环保“绿标”的私家车。车主刘某因未在车身上张贴环保标志被交警部门扣3分、罚款100元。

  与此同时,环保部门将重点放在了汽车尾气排放检查上。上午9时10分,一辆小型货车拖着“黑尾巴”开上了福星中路。经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询问,车主称是车子油塞出现问题导致。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湘潭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车主刘某开出《限期整治通知书》,责成其在4月30日前将车辆上线检测,排气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

  “如果车主未按要求整治车辆,将被列入环保黑名单,其日后年检等将难以通过。”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市环保局每年都会联合多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其执法力度逐年增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购买摇杆检测车,可当即检测出在限行区域内,车辆的尾气排放是否超标。

  服务:车主可在9个站点办理“绿标”

  “黄标车”一般代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其环保标志为黄色;“绿标车”即尾气排放环保检验符合国Ⅰ标准及其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车,其环保标志为绿色。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于2013年启动“黄标车”的淘汰工作,至去年年底已淘汰5000余台“黄标车”,目前我市还有5100余台“非绿标车”,其中大部分为未正常使用的“僵尸车”。

今年,按照省环保厅要求,我市将淘汰2150台“非绿标车”。市环保局提醒广大车主,要抓紧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环保“绿标”。目前,我市可办理此项业务的站点共9处,分别为:湘潭经开区站、湘潭县站、湘乡市站、市政务服务中心、湘大新路一站、和平公园二站、韶山站、河东站、市交警支队大厅。

  另外,从去年7月开始开始,我市开始对“非绿标车”限行。其限行区域为:建设中路全段、湘江湘潭一大桥、建设北路部分路段(建设路口至长途汽车站路口)→韶山中路、韶山东路全段→文星门路部分路段、湘江湘潭三大桥、双拥北路全段→河东大道部分路段(双拥广场路口至建设路口)的合围区域,限行时间为上午7时至下午10时。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今年限行区域将扩大,限行时间将拉长,目前具体方案正在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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