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称:在某邮政代办缴费网点交燃气费时,网点工作人员要求必须先购买20元燃气责任保险才能缴纳燃气费,客户因此质疑这是霸王条款。那么,事实情况究竟如何?为此,我们采访了相关单位。
燃气保险“自愿购买” 市民可举报强制推销行为
为化解燃气事故风险,保护燃气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或适当经济补偿,我市于2011年2月25日开始施行《湘潭市燃气事故责任保险暂行规定》。
我们从市燃气办了解到,经正规的招投标程序,湘潭市燃气责任保险确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负责承保与宣传,同时,湘潭新奥燃气公司负责协助。经物价部门审核,天然气居民用户保险为每户20元/年,保险公司借助燃气公司的燃气收费平台以及中国邮政各代办收费网点开展保险销售业务。
“燃气责任保险采取的是自愿购买原则,不会强制用户购买。”保险公司及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个别邮政代办网点给用户设置燃气交费障碍的行为,他们将严厉查处,凡发现强制推销的问题网点将一律予以关停。今年,他们已查处关停了几家问题网点。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市民可以拨打投诉电话58222942,及时举报交费网点强制推销保险的行为。
全市燃气用户投保率达60% 市燃气办提倡购买以转嫁风险
8月份以来,保险公司联合邮政部门召集各网点负责人召开了大会,对燃气责任保险相关知识和服务规范进行了培训宣传,要求各网点对用户做好耐心宣传和解释工作,明确燃气保险由用户自行选择购买,不得以用户不购买保险为由,拒绝为用户缴纳燃气费。9月14日,保险公司已在邮政各代办网点放置了“为了防范使用燃气带来的风险,请自愿购买燃气责任保险”的公示牌。
记者随机走访了位于雨湖区建设北路的一个燃气费代收点,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燃气责任保险并未强制用户购买,但是不少安全意识强的市民都自主选择购买这一保险。“10月份以来,已有300多位用户在我这个代收点购买了燃气责任保险。”这名工作人员表示,燃气责任保险虽然不是国家立法强制的保险,但是保险费不高,20元保一年,用户买一份燃气责任保险,也是买了一份放心、保个平安。据统计,自2011年我市开始推行燃气责任保险以来,参保人数逐年增多。截至2016年8月,全市燃气用户投保率已达60%。
市燃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燃气是高危险化学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易中毒,一旦忽视安全或者操作不慎,容易导致燃气事故。燃气责任保险是市政府组织开展的一项民生保障工程,本着自愿购买的原则,市燃气办提倡用户购买燃气责任保险,有效转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