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获涉案假酒30余个品种15000余瓶,涉案金额约500余万元,抓获涉案人员19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这是湘潭市公安局“11.8”专案取得的战果。
7月14日上午,省公安厅在湘潭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湘潭市公安局与市食药监局联合侦办的这起跨省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情况。
紧盯线索
去年10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市食药监局流通科通报:在市场管理中,发现有假冒某知名品牌的100ML酒在销售。
市公安局立即安排民警开展前期调查,在雨湖区多家饭店、自选超市等销售网点查扣到疑似该品牌的假酒。经该品牌酒企打假办鉴定后,确认为假冒伪劣产品。
一个由治安支队牵头的“11.8”专案组随即成立。经专案组调查取证,一个跨越湘潭、成都、长沙三地的制造、运输、销售、储存假酒的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在食药监部门的全力配合下,专案民警反复梳理、分析主要涉案人员的重要关系链,不分昼夜摸排线索、蹲点守候,掌握了相关人员的活动轨迹、落脚点和加工、仓储场地,专案指挥部决定分两批在湘潭、成都、长沙三地开展收网行动。
集中收网
今年3月29日晚,市公安局与市食药监局70余人组成联合收网警力,在成都警方的支持下,分别在湘潭、成都两地同时开展抓捕行动。
专案民警在湘潭楠竹山、雨湖等地捣毁销售假酒的窝点6个,在成都彭州捣毁生产假酒的窝点1个,共抓获涉案人员9人,查封储存假酒仓库5个,扣押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14700余瓶,以及假冒多种知名注册商标、防伪标识、假酒包装盒等制造假酒物品若干,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4月23日,专案组在长沙实施第二次抓捕行动。专案民警先后在长沙市雨花区、芙蓉区和长沙县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捣毁生产销售假酒的窝点1个,查封假酒仓库6个,扣押假冒多种知名注册商标的假酒900余瓶,以及假冒注册商标、防伪标识、假酒包装盒等制造假酒物品若干,涉案金额约300余万元。
水落石出
经警方查明,湘潭市面上销售的假冒100ML某知名品牌酒(俗称“歪把子”)均出自犯罪嫌疑人刘某经营的“旺诚酒业”,而刘某的酒由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提供。刘某在订制假酒产品时,要求周某某在他订制的假酒上专门打上“永鑫”和“品哥”防伪标识等字样意图以假乱真,然后分销给刘某光、程某群、赵某等3人。
刘某除了销售这种100ML假酒外,还销售多种假冒知名品牌的白酒,这些酒由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江某某提供,而江某某的白酒来源于犯罪嫌疑人项某某。
经审讯,项某某交待,他通过从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手中购进低档次酒,从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高某某手中分别购得各类酒瓶、包装袋和标识等物,雇佣赵某某、项某某等人灌装成知名品牌白酒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对外销售。
经过半年的调查取证,这起跨省制假售假大案终于水落石出。警方共抓获涉案人员19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缴获涉案假酒30余个品种共15000余瓶,制造假酒工具1批、标签标识11.9543万个、酒瓶包装盒5002个、外包装箱784个、手提袋2980个、酒瓶盖29750个,酒杯900个,说明书6.15万张;涉案金额初步估价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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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的危害有哪些?群众如何识别假酒?在新闻发布会上,市食药监局局长莫秋华回答了记者提问。
假酒的危害主要有以下三点:
1.假酒为了逃避查处,往往选择偏僻的窝点,其生产环境、工艺及场地都达不到食品生产的最低标准,在勾兑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消毒、防护等措施,导致生产的劣质假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部分假酒用甲醇或工业酒精勾兑的酒对人体危害很大,一旦进入体内,会引起中毒,严重的会危及生命;
3.假酒不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会造成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识别假酒主要看下列四点:
1.看外包装是否精致,标签是否清楚,字体是否清晰;
2.核对经营户提供的《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记录白酒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时间、批号与该酒瓶的标识是否一致。
3.白酒的正常色泽应是无色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的液体。将白酒注入杯中,杯壁上不得出现环状不溶物。将酒瓶倒置,在光线中观察酒体,不得有悬浮物、浑浊和沉淀。
4.按照酒厂留在外包装上的编码,通过微信、电话、短信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