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8点半,湘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决策听证会在该县鑫田大酒店举行。会议现场,17名到会听证代表就选址方案、项目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等问题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由湘潭县政府副县长荣虎成主持。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由县城乡规划局组织,自4月20日《关于举行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听证会的公告》发布后,共收到82人报名申请。经审核,有75人符合听证申请资格。5月3日在相关部门的见证下按随机原则遴选出12名听证代表,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等8名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本次听证会还邀请了4名旁听代表,湘潭市城乡规划局和规划选址论证单位、法律咨询单位、环评咨询单位、风评咨询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听证陈述人、县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谭勇首先就拟选址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进行了说明。据介绍,湘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投资8亿元,占地面积约150亩,规划配置2台60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炉,1套24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43.8万吨,年上网电量1.28亿千瓦时。该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项目在污染防治上都有具体的措施。例如,烟气排放达到或优于欧盟2010标准,其中二恶英排放浓度小于每立方米0.1纳克(十亿分之克每立方米),严于欧盟标准。渗漏液、生产生活污水经净化处理,全部厂内作为发电补水回用,炉渣全部用于制砖综合利用,飞灰经过固化稳定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标准后送到固废填埋场填埋等等。
随后,垃圾焚烧站拟修建地址周边群众代表进行了逐一发言。他们对于该项目的选址方案均持积极态度。他们表示,希望县委、县政府能够在选择项目承建方和运营方时实行阳光透明的招投标程序,加大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严把质量关。同时,建立行而有效的机制,在项目正式运行后,对周边水、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进行实时监控,保障老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