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湘潭8月2日讯(通讯员 刘思言 严国庆)近日,湘潭市公安局成立了打击非法挖山采砂采石工作领导行动小组,并为这次行动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利剑行动”。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联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挖山采砂采石场地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公安及检察、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开展了全方位沟通衔接,迅速从指挥中心、法制、刑侦、治安、巡特警支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赴“利剑行动”重点整治区域湘乡市、湘潭县和雨湖区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工作成果显著,列举如下:
7月14日,湘乡市公安局接到湘乡市水利局移送的彭某某涉嫌非法采矿案,结合前期收集的石狮江流域非法采砂侵吞国家资产的涉恶线索,迅速开展侦查工作。7月15日,湘乡市公安局对涉嫌犯非法采矿罪的彭某一、彭某二实施刑事拘留,对同案人员彭某三、彭某四进行网上追逃。经查, 2014年至2018年期间,彭某一、彭某二等四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擅自在湘乡市石狮江流域潭市镇新石村地段采用损毁河堤、农用地的方式非法采砂,销售额达300余万元,非法获利120余万元。这是湘潭市开展打击非法挖山采砂采石的“利剑行动”以来破获的第一起案件。湘乡市非法采洗砂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人介绍,该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自7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利剑行动”整治非法挖山采砂采石,以“八个一律”工作要求,不等不靠、快速行动,全力当好“先锋营”和“主力军”。坚决打赢非法采砂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这场硬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涉嫌非法采矿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震慑高压。
7月12日到20日,湘潭县公安局对分水乡晓冲村细屋组陈某卫等人非法采矿案件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2014年4月至2018年7月,陈某卫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细屋组青翠山的自留山上,用自采或承包给别人的方式进行采砂洗砂,共采砂12700余吨,获利11万余元。7月26日,湘潭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卫进行刑事拘留。
截至目前,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已清理非法挖山采砂采石(场)点84处,责令关停75处,下达整改9处,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19处,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线索4起。全市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线索7件。全市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涉及非法挖山采砂采石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4人;查处行政案件2起,行政拘留5人;打掉挖山采砂采石犯罪团伙1个。
检察机关在联合执法过程中,积极行使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针对林地被毁损、生态资源遭受破坏、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等情况,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33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份,办理督促履职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近日,湘潭市公安局还督促湘乡市公安局对擅自在金薮乡花石村张家冲组集体土地开山取土洗砂的徐某某依法进行了传唤,对某物流园内非法洗砂点进行了取缔,“利剑行动”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