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24日讯(记者 邓晶琎 通讯员 杨红伟 唐星波)省政府近日发布通报,命名湘乡市等10个县市区为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经县市区自评、市州初评推荐、省级评审,省政府决定命名湘乡市、宁乡市、浏阳市、冷水滩区、平江县、武冈市、新晃侗族自治县、安仁县、茶陵县、永定区10个县市区为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被命名的市、区均称为“示范县”)。
近年来,我省高质量推进“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成效显著。长沙县、临湘市、芷江侗族自治县获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目前,我省农村公路里程达20.2万公里,实现100%的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100%的乡镇和99.79%的建制村通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