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公司连续第四年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企业,银行为我们开辟了绿色信用通道,我们也更加注重维护企业的纳税信誉。”近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查询,得知公司再获“A级纳税人”殊荣,湖南敏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李珍高兴地说。
5月5日,湘潭县税务局对外统一发布了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评出A级纳税人152户,较2017年度大幅增长65%。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实施全过程系统评价,评价结果由系统自动根据评价指标计分确定。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A级纳税人”是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的最高级别,可享受发票领用便利、优先获得信用贷款等多项税收鼓励政策,是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体现,对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有着深远的影响,A级信用“含金量”越来越高。
据了解,湘潭县税务部门为切实发挥纳税信用对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一方面依法依规精心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严格按照评定规则和程序,客观评估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做好评定结果的公示。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对A级纳税人的各项优质服务举措,利用纳税人学校、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电子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税收信用等级评定的过程、结果运用、惩戒和激励措施。同时,强化部门协作,及时将税收信用情况、黑名单等依法提供给相关部门。
湘潭县税务局负责人提醒,如果纳税人对当期未予评价或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补评、复评。税务机关受理后,将按规定程序,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评、复评流程,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评价信息。(通讯员 王志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