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5日讯(记者 徐荣 彭婷)2月4日,湘潭市政府出台文件,从多方面制定12条具体措施,帮助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文件从帮助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支持扩大防疫物资生产、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产业投资基金和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加大清偿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加快兑现惠企政策资金、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减免困难企业税费、延期交纳税款、加强中小企业法律援助服务等12个方面出台具体意见,每条意见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这些条款除国、省另有规定外,执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安排产业扶持资金,重点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5%以上,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一条条“干货”的出台,立刻得到湘潭众多企业的支持和点赞。湘潭高新区企业家李文辉说:“犹如春天里一缕明媚的阳光,让我们充满信心、动力十足。”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2月6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