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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0-10   来源: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传播风险排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雨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域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 采样时间

城区范围10月10日(星期一)8:30-20:30

乡镇范围10月11日(星期二)8:30-20:30

二、 采样地点

辖区村(居)民就近主动前往各村(社区)采样点(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辖区所有免费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对象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绿码人员,不包括红、黄码人员以及按规定需要单检人员。

2.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红码人员应到指定采样点采样(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根据防控需要上门免费采样检测;黄码人员统一在沿江路城正街街道原市疾控中心(开放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或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者,须按规定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筛查。

3.参加采样期间,请村(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带好手机或身份证,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交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4.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5.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雨湖区城区区域核酸采样点

附件2:雨湖区乡镇区域核酸采样点

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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