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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7-08-02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 万泱华 李景辉 肖铁伟

中共湘潭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举行(记者 李景辉 摄)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讲话(记者 李景辉 摄)

市委副书记、市长谈文胜主持会议(记者 李景辉 摄)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卫兵作工作报告。(记者万泱华 摄)

  湘潭在线1月20日讯(记者 万泱华 李景辉 肖铁伟)1月20日,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强调,要切实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保持政治纪律、切实正风肃纪、坚持标本兼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委副书记、市长谈文胜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卫兵作工作报告。

  市领导周放良、李江南、杨广、陈忠红、廖桂生、吴小月、程蓓、杨真平、戴德清、刘建业、颜集成、潘爱民、彭子玉、阳建民、肖树人、陈小山、傅军、罗伟、刘永珍、杨英杰、向敏、曾建平、谭岳、胡振湘、刘良廷、周佩珞、熊兆伟等出席。

  曹炯芳指出,在前不久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效和宝贵经验,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王岐山同志回顾总结了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全面部署了2017年工作任务。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结合湖南实际,就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了安排部署,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傅奎提出,要加大力度,抓好“七大任务”。曹炯芳说,我们要把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切实正风肃纪,坚持标本兼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曹炯芳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近年来,正风反腐的工作成就和这次市县乡三级换届的风清气正,充分昭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业已迈向新的台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成绩令人欣慰,也可以增强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勇气;但我们必须保持冷静清醒头脑,决不可沾沾自喜。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坚定不移;要深刻认识到,一些“病树”虽然倒了,但“病根”还没有清除;一些“污染”的空气虽然清澈了,但“污染源”还没有彻底清除;正义的种子虽然种下了,但还没有到喜获丰收的时候。

  曹炯芳要求,在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中,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一是要学思践悟,让铁规生威。二是要问责倒逼,促责任落地。三是要驰而不息,刹“四风”陋习。四是要猛药去疴,以除恶务尽。五是要刀刃向内,防止“灯下黑”。要加强队伍建设,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完善,正三观、存戒惧、慎用权,能担当、敢碰硬、多奉献,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纪检铁军。

  曹炯芳指出,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描绘了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的美好蓝图,提出了未来湘潭发展的方向、目标和路径。落实好党代会精神,奋力把蓝图化为现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是基础、是根本、是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力,接续奋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构建山清水秀的良好政治生态。

  曹炯芳强调,2017年是落实省市党代会开局之年,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任务更加繁重。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树牢“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党建”的理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凝聚精诚团结、苦干实干的磅礴力量,锤炼不忘初心、奋发作为的过硬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清明清朗的良好环境,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谈文胜要求,全市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把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好,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要求传达清楚,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新形势传达到位,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思想认识的到位转化为实际行动的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一项一项列成工作清单,把任务要求具体化、项目化、精细化。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研究和组织领导,支持纪委(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要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当好党纪党规的坚定执行者和忠诚捍卫者,当好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破纪律、不坏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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