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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韶山:四严惩防“微”腐败,护航红色旅游
发布时间:2018-01-24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许金花

  红色旅游是韶山的一张名片,旅游执法人员是展示韶山形象的一个窗口,其执法行为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游客和群众的利益,也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为此,韶山市强化对旅游执法人员的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四严”护航红色旅游。

  严厉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我们游客开车进景区 “排队时间长”,办理通行证要等两三个小时,有的游客可以不用排队就可“直接接入”,据说景区交通管理办公室和卡口执法执勤人员主观审批权很大。”来自长沙的游客陈某说道。

  游客进入景区遭遇“不公平”待遇,引起了韶山市纪委的关注。

  2017年下半年,由韶山市纪委牵头,联合市旅游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督查组以及公安等部门对旅游景区交通卡口执法执勤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突击检查,经排查,发现8名工作人员以微信红包、现金等方式收受旅游从业人员贿赂的问题线索。目前,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1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名临聘人员被解除劳动合同。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纪检监察机关盯紧时间节点,加强执纪监督问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压倒性的阶段胜利,明目张胆的“四风”和腐败行为有所收敛。然而,‘权力的滥用’依然存在。新的腐败手段花样不断翻新,穿上各色的‘隐身衣’、涂上各种‘保护色’。 ”韶山市委书记杨晓军态度鲜明:密切关注新动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

  严抓教育,构筑思想防线

  近日,韶山市纪委通报了2起旅游执法执勤人员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身边案例教育警醒身边人。

  同时通过常态化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中纪委、省纪委、湘潭市纪委通报的典型违纪案进行广泛学习宣传。

  严格检查,监督促整改

  纠正“四风”,最终落实在“整改”二字。今年12月,韶山市纪委向旅游部门发出交办函,要求在6个月内整改。旅发委、旅发集团迅速整改问题,自2018年1月1日全面启动韶山景区车辆信息管理系统,由电脑系统管理控制通行证办理,更加方便、快捷、人性化,进一步规范卡口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层层审批签字备案制度,执法执勤人员岗位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只要打开手机或电脑,随时随地就能帮游客朋友报备,也不用排长队一辆辆车登记,为我们店家省出不少的赚钱时间呢,方便、快捷,公正透明”景区内店家李先生连连称赞。

  2017年,韶山市出台了《韶山市2017年“守纪担当强责提效”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了8个专项督查组,其中特别成立了旅游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督查组。由市级领导任组长牵头抓落实,并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紧紧围绕 2017年“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旅游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督查组坚持一月一督查一通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督查等方式,对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全市的年终绩效考核。目前韶山已开展针对旅游环境秩序专项监督检查6次,督办整改问题近50项。”韶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邹金蓉告诉记者。

  严建制度,完善惩防体系

  “我们每年到韶山“拜”主席,以前开车来,排长队要排几个小时,堵得心慌,现在交通畅通,交通卡口执勤员个个英姿飒爽、指挥有力,卡口屏幕上的车辆信息都显示得清清楚楚,公平、公正、公开!”长沙的谭先生深有感触地说。

  2017年韶山市还印发了《旅游执法队伍整顿和素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旅发委执法人员开展作风纪律整顿等行动,明确了全市旅游执法人员“八条禁令”。印发了《韶山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期间坚持一季一讲评,一季一考核,一季一通报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韶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颜炬表示,“今后,我们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作风纪律,实施倒逼问责,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为韶山旅游业蓬勃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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