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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召开地方立法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6-2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蒋睿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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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炯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华声在线6月26日讯(记者 蒋睿)今天,湘潭市召开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本次会议旨在总结立法工作经验,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任务,部署新时代该市地方立法工作,奋力把湘潭市立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江南主持会议。

  自2015年12月,湘潭市被授予地方立法权以来,该市出台并实施了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湘潭市城市绿化条例》已经颁布实施,《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湘潭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6年以来,向国、省反馈立法意见300余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始终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将地方立法与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相结合,贴近民生,倾听民意,把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难题优先安排立法项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曹炯芳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工作便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大厦的重要基础。该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立法体制机制逐步理顺,立法智库基本构建,立法能力不断增强,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初步显现,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又往前迈出了较大步伐。

  曹炯芳强调,为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的整体水平,要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确保立法为民的价值导向不偏移;坚持建立规范常态的立法机制,确保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不松劲。尤其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好主导作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发挥好协同作用;坚持加强完善立法能力建设,确保立法质量提升的目标要求不懈怠。要加强立法制度建设,加强立法队伍建设,要学会合理借用“外脑”,强化立法智力保障。

  会上,湘潭市人大环资委、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三家单位负责人介绍了相关立法工作思路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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