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湘潭讯(通讯员 阳峰)“下个月起,增值税由月申报改为季度申报,这样省时又省力。”3月8日,某服饰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小刘在湘潭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时,办税人员告诉她,从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可实行按季度申报。得知这一好消息后,她通过微信迅速将消息分享给了她的同行。
小刘告诉我们,每个月她都要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增值税,路上费时费力不说,碰上高峰期还得排长队。市国税局统计的数据显示,像小刘这样的小规模纳税人,全市有3万余户。
如何让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以 下简称《公告》),明确规定:从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如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缴税方式进行了合理优化和简并。
“此政策的出台,能有效解决小规模纳税人办税拥挤问题,给纳税人提供更多办税选择。”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预计,政策实施后全年可减少纳税申报近18万人次,帮助纳税人节省往返、排队、填表等申报办税时间4.6万小时。
为推动该政策落地,国税部门在尊重小规模纳税人自愿选择的原则上,按名单、户数、应纳税额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并结合税法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利用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报纸等开展宣传,让纳税人广泛知晓。4月1日起,市国税局将对各基层单位落实新政的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