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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发布时间:2020-12-1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 婷 戴 强

  

  12月2日至4日,湘潭市举行医保电子凭证及信息化平台操作培训会。

  

  今年初召开的全市医保工作会议,定下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现市级统筹”的目标。

  (本文图片均由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提供)

  

  (原载于2020年12月8日《湖南日报》12版)

  彭 婷 戴 强

  10月1日,湘潭市圆满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目标。从此,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现“基本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流程、信息系统”四个统一,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将更强,医保便民、利民、惠民、助民作用将得到更好发挥,老百姓办事更快捷。

  一步一个脚印,改革路上马蹄疾

  湘潭市从2014年开始探索市级统筹。2017年利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契机,全面实行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城市区(雨湖区、岳塘区、九华经开区)医疗保障部门人、财、物收归市本级统一管理。同时,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政策、医保信息系统、医保三个目录也实现统一。

  2019年7月,湘潭市启动国家智能监控示范城市建设,目前基本建成“智能场景监控”“智能审核”“药品耗材进销存监管”“大数据统计分析”四大支撑系统,多维度地对就医买药的真实性、住院业务的合规性进行实时监控,有效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今年,在医保职能监控国家示范点建设中期评估会上,湘潭医保智能监控建设被评为“优秀”。另外,2019年湘潭市已成为国家医保支付制度改革(DRG付费方式)首批试点城市,目前全市6个统筹区全部启动试点工作,26家医院纳入试点医院。2020年1月国家试点进展监测情况评估为“进度优秀”。这些改革成功经验,为湘潭市全面实施市级统筹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点各个击破 “四个统一”齐步走

  为实现市级统筹,湘潭市成立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全面统筹指挥,高位推进。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进度。

  根据《实施方案》“四统一”原则,湘潭市在基本政策基本统一、信息系统基本统一、经办流程基本统一基础上,重点就基金统收统支进行攻破。为按时完成任务,市领导坐镇指挥,医保、财政协同作战,并组织督察小组,多次对审计现场进行督查。市医疗保障局商审计部门从6月9日开始,采取“政府审计主审+社会审计协审”模式,同时对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3个统筹区医保基金依法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3个县市区各项医保基金分别在9月30日前上收至市级财政专户,实现了市级统筹“统一基金管理”目标。

  为了让同城老百姓享受统一的医疗保障政策服务,湘潭市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召开全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负责人会议,从基本政策、经办服务流程、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统一。6月23日,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湘潭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统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同时,对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离休干部遗孀或家属参保缴费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统一,出台《关于统一湘潭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流程,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另外,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统一管理,湘潭市医疗保障局还牵头制定《湘潭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风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上解下拨暂行办法》《湘潭市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用制度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统一的医疗保障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和评分细则。

  正是因为有计划、有安排、有行动,抓重点、抓细节、抓落实,在省政府规定时间内,湘潭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进展顺利。

  宣传入脑入心,市级统筹人人晓

  一项制度的建立,必须经过多种传播渠道进行宣传、解读、培训,才能让政策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启动市级统筹前后,湘潭市医疗保障局一方面多次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市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内容逐项解读,确保大家在短时间内将市级统筹有关政策学懂学透,真正掌握工作实质。另一方面,该局派专人到市人大、市政协开展专题讲座,宣传医保政策,提请人大和政协支持。同时,加大与宣传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系统、深入、持续地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市级统筹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专题报道,安排专人及时回应参保人员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全面实施市级统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建立“基本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作为市级统筹的责任主体单位,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大力支持下,在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该局从局党组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团结一心,齐心协力,本着为老百姓谋福之心,敢为人先,走在前列,勇于探索,为湘潭市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作出了积极贡献,并为今后地市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推行医疗保障省级统筹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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