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湘潭讯(通讯员 侯周省)9月4日,家住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某村现年20岁的男青工、犯罪嫌疑人程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该院批准逮捕的还有因涉嫌猥亵儿童罪的本省溆浦县卢峰镇来潭男性务工人员、现年36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
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2年6至7月间某日下午13时许,犯罪嫌疑人程某在其继父杨某家2楼自己睡房的床上,对同在杨某家居住的杨某的孙女、现年12岁的杨某实施了奸淫行为,事后又多次与杨女发生性关系并导致其怀孕6个月(已引产),直至2013年8月20日被杨某发现后报警,程某于次日被抓获归案。
另据检方审查认定,2013年8月中旬以来,来潭务工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在本市雨湖区某公司员工宿舍内,多次在另一同事房内看电视时,用手对来该房内看电视的女同事章某之女冯某(8岁)的下身进行猥亵,致使冯下身红肿并导致其处女膜破裂。
检察官提醒:严厉打击性犯罪,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是保护妇女儿童基本人身权利和健康的法律保障。犯罪嫌疑人程某利用亲属关系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不论是否违背被害人杨某的意愿,根据法律规定均以强奸论并从重处罚;朱案被害人冯某之母疏于防范,任其放暑假的低龄女儿独自出入他人员工宿舍,其教训可谓深刻!另该2案被害人均为在校女生,如何加强未成年女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是摆在我们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首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