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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追讨恋爱花费未果放火烧房被捕
发布时间:2013-12-30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
  宋诚在与前女友恋爱时,对对方疼爱有加,每月还支付了一定的生活费。一分手,两人就开始算账了。在讨要恋爱期间花费未果后,宋诚竟一把火将女友家房屋点着。12月29日,该案在湘潭县法院审结,宋诚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1年2月,宋诚与陈洋成为男女朋友。恋爱期间,宋诚每月支付生活费给陈洋。2012年5月,因陈洋另寻新欢,宋诚要其退还生活费,遭到拒绝。宋诚为此心怀恨意,决心报复。
 
  2012年10月26日上午11时许,宋诚携带3捆稻草,来到陈洋家的杂屋后,将稻草放置在屋垛下点燃,致使杂屋被烧毁。经鉴定,被烧毁的财物价值25735元。
 
  事后,宋诚的家属与陈洋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损失共计32800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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