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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贩卖假医师资格证,假医生堂而皇之坐堂行医
发布时间:2014-02-17   来源:华声在线湘潭频道  作者:刘晓波

  华声在线湘潭讯(通讯员 尹载喜 记者 刘晓波)为牟取暴利,涟源籍男子周平竟然向一些无证行医的“黑医生”贩卖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近日,他被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周平出生于1982年,大专文化,涟源人,租住在湘潭县易俗河镇,曾做过个体户。早在2006年,因犯职务侵占罪,他就被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判刑1年半。为了赚钱,后来,他干起了倒卖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勾当。
  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期间,在没能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情况下,戴某、周某、罗某、宋某、赵某、王某等6人分别从周平手中,花4万元或4.5万元购买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其实,这些证件都是假的。
  在周平的帮助下,戴某等6人先是分别在湖北省洪湖市卫生局或潜江市卫生局注册登记,然后经湘潭市岳塘区卫生局变更到湘潭市岳塘区。持着这些证件,戴某等6人堂而皇之成了医生,或在医院上岗,或开起诊所、药店。
  其中,周某在湘潭市岳塘区泗神庙路口开设诊所(泗神庙药店)。戴某在岳塘区福星路开设和顺堂药店。罗某在岳塘区易家湾卫生院执业上岗。宋某在岳塘区昭山卫生院执业上岗。赵某在湘潭县晓南卫生院执业上岗。
  2013年9月,事情败露,周平被湘潭市岳塘分局刑事拘留。他为戴某等6人所办的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也被卫生部门全部注销。
  法官介绍,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提醒,不要随意在网上或路边购买假证,以免自毁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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