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吴江通过手机聊天软件“陌陌”认识了范丽。在网络世界中,吴江与范丽聊得很投机,当吴江提出见面时,得到范丽积极回应,一拍即合的两人决定在某宾馆见面。
此时的范丽早已沉浸在吴江的甜言蜜语中,在与吴江一番温存之后,更是放松了警惕。
范丽到卫生间洗澡时,将随身贵重物品都放在了房间的桌子上。心生贪念的吴江趁机偷走了一台苹果5S手机。之后,吴江将手机变卖了2200元。
经岳塘区法院审理认为,吴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吴江主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网络交友一定要谨慎,应时刻保持警惕。”办案法官说,法院受理过多起类似案件,在与网友见面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身边的财物,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