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育有一子,但儿子出门打工长年未归,家中只剩他和老伴相依为命。因家庭贫困,年近7旬的谭某一直靠帮别人打点零工维持生计。6月底,谭某找到一个帮垃圾站装卸垃圾的活,在装卸的过程中,不料其中一个垃圾袋上竟残留有大量硫酸,大袋垃圾倒向谭某,将他的手脚严重烧伤。后谭某被送去医院治疗,花费了高额的治疗费,但垃圾站负责人却迟迟不肯赔偿,儿子不在身边,自己腿脚又不方便,如此种种,让谭某一家雪上加霜。在邻居的提醒下,谭某打来电话向湘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考虑到谭某年事已高,腿脚又不方便,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联系到昆办法律援助工作站,委托他们到村上了解谭某的经济状况。经调查,谭某家属于村上的低保户,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符合法律援助关于经济困难的要求。于是,工作人员当即委派昆办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谭某上门服务,协助他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的相关手续。目前,谭某的雇工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也实时关注着案件的进展。
今年以来,湘乡市司法局坚持“助老扶弱”的宗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守护“夕阳红”活动,切实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建立“老年人绿色通道”,对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老年人予以优先接待解答;对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确保老年人不出家门就可以完成一系列法律援助申请办理业务。二是对65岁以上符合援助条件的老年人,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对70岁以上的老人,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三是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非诉讼化解机制”,尽力采取劝导、调解等非诉方式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家庭侵权案件。四是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便民卡》发至老年人手中,扩大知晓率。
截至目前,湘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114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5件,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12件,发放法律援助资料5000余份,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