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局:4000套租赁房企业自持70年
发布时间:2016-12-02 来源:北京日报
近日,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1-0062、0166、0158地块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这份公告明确,这4宗地块全部试点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交易方式挂牌出让。在土地出让时,未来地块上的房价就将被锁定。专家分析“限房价、竞地价”交易方式此时再次启用,将有效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而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首批地块全都竞到了住宅自持100%环节,其中3宗土地还需要竞报高标准建设方案。近日,本市再次出台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显示,这些自持地块的持有期限将和土地出让期限一致。这意味着,开发商竞拍这些地块自持的话,地块上的住宅将70年不允许销售。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曾经颁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其内容显示,将推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引导开发企业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从最终成交的地价以及企业自持的面积看,设置地价上限起到了引导市场主体理性参与竞争,将北京土地市场的地价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的效果。而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认为,这些土地未来可能的变现途径只有租金回报或者股权整体转让,房企不亏损的可能性很小,拿地更多是企业战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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