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湾高尚社区二期18、19、20、21、22栋(共5栋)的预售许可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04
预许字(2014)第44号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湖南雄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市九华经开区宝马西路9号开发建设的金水湾高尚社区二期18、19、20、21、22栋(共5栋),预售建筑面积61256.12平方米,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现本局以预许字(2014)第44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购房人应将预售款交至本项目监管银行的指定监管账号。湖南雄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预售所收款项必须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如不服本许可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湘潭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建设厅申请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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