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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违法车辆还冲关 湘乡交警查处不手软
发布时间:2018-03-2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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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3月20日讯(通讯员 刘立丰)3月12日,湘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显示,一辆号牌为湘C8VXXX涉嫌交通违法的车辆正通过妇幼保健院路口往城区方向行驶。秩序中队民警立即设卡拦截,该车驾驶人邹某加速冲关逃离。湘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沿线布控,强化路检路查,于3月15日在向红路金牛广场将该车查获,民警依法扣留该车至交警大队。

  经查,该车系营转非下线的出租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四项交通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邹某因涉嫌上述四项交通违法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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