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6年,前妻已经不见踪影,但是当初协议离婚时答应退还的彩礼钱却一直没有着落,这让邓某很着急。通过射埠司法所的多次奔走,前妻终于现身,并在1月9日将彩礼钱退还给了邓某。
湘潭县射埠镇的邓某于2000年结婚,妻子是本村的李某,婚后不久两人就有了孩子。然而好景不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于2011年到湘潭县民政局协议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李某自愿返还2.2万元彩礼,并写下了欠条,约定2013年年底还清。
时间到了2015年,李某不但没有按照约定在期限内履行离婚协议,甚至失去了联系。邓某到处寻找,直到2016年底都没有任何线索,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到了射埠司法所。
详细了解邓某的情况后,调解员开始走村窜户,最终通过当地村干部提供的线索,成功找到了李某。
见到李某后,调解员做了大量思想工作,提出离婚协议是在双方平等、自愿情况下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长期拖欠协议金是违法行为,况且双方最后闹得离婚,女方有过失责任,理应对男方作出部分补偿。
最终,李某听取了调解员的意见,把彩礼钱退给了邓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