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劳经部来潭调研“功勋荣誉和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及帮扶政策”
闵迎秋副部长(左2)等一行,参观江麓集团公司的唐银波大师工作室
功勋荣誉和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及帮扶政策调研会”现场
华声在线湘潭讯(欧阳铁强 通讯员 赵正凯)1月1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副部长闵迎秋等一行,在湖南省总工会和湘潭市总工会负责人的陪同下来到江麓集团公司,对湘潭市的功勋荣誉和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及帮扶政策开展调研。
湘潭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郭正平介绍,湘潭市共有市级以上劳模873人,其中,全国劳模43人,省级劳模420人,市级劳模257人。目前,全市严格落实《湖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凡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高定一级工资,并且按规定落实了其待遇。全市各基层单位都非常重视劳模工作,并对职工劳模全部购买了医疗保险,而且还对劳模落实了每年一次的体检制度。
在先进模范荣誉津贴发放上,全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对1995年6月12日以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离退休职工发放荣誉津贴。他们每年分别享受荣誉津贴的金额从600元到800元不等。特别是对部分破产改制企业,湘潭市总工会都要求各单位按劳模荣誉津贴50%留足10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给劳模本人或劳模主管单位,确保了劳模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
近三年来,湘潭市总工会共发放国、省、市劳模资金976.88万元,其中,国模资金218.98万元、省模资金598.3万元、市模资金159.6万元。2016年,三级劳模的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标准线分别为:国模5200元∕月(在职)和4300元∕月(退休)、省模3700元∕月(在职)和3000元∕月(退休)、市模2085元∕月,其资金全部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这一做法受到广大劳模的好评。
在调研中,湘潭市总工会还向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等上级部门提出了“请求建立劳模及先进工作者日常关爱帮扶的专项经费”、“建议失地农业劳模和农民工劳模享受与职工劳模同等的待遇”等6条意见和建议,让他们获得的荣誉得到党和政策光辉的普照。
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副部长闵迎秋等一行,还参观了江麓集团公司唐银波大师工作室,对劳模在生产中起到的巨大作用表示赞赏。湖南省总工会副主席、巡视员钟小汨,江麓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刚利,湖南省总工会副巡视员王湘静,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徐亚健,江麓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彭建安等领导一起陪同参观。
闵迎秋副部长在调研时说,他了解到基层劳模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对湘潭市在这方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将在今后把收集到的这些信息加以研究,解决好劳模的政治和经济待遇,让他们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